关于推进城市化管理向乡镇延伸调研报告
“城市管理三分建、七分管”,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成立以来,不断创新城市管理理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综合执法工作理念,将城市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管理走向治理,通过购买服务、出台社区管理办法等方式,探索多元化城市治理模式。2017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综合执法向基层延伸。
一、乡镇城市化管理现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县加快推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服务工作,随着“四个平台”建设、省级卫生乡镇创建等工作的开展,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目前城市管理执法从街道向乡镇延伸,综合执法中队已在温溪、船寮、山口建立并开始运转,东源、腊口中队即将挂牌运行,高湖、北山中队正在筹备当中,执法中队的的进驻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乡镇执法的缺失。执法中队进驻后,温溪、船寮、山口等镇主街区街面秩序显著提升,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等“六乱”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乡容镇貌大为改观。
二、城市管理向乡镇延伸存在的问题
由于相关制度缺失、城镇管理力量薄弱、意识转变不到位、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原因,乡镇城市化管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乡容镇貌的管理程度、标准、范围没有统一规范,仍处于摸索阶段;管理职责不清晰,职能交叉、管理分散;重建轻管,城镇基础设施缺乏有效管护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乡镇城市化管理水平。
(一)配套政策、制度不完善等。城市化管理最密切的法规目前主要有《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这两部法规的适用主要以城市为主,管理标准较高,而各乡镇社会发展程度与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高的矛盾固化,许多具体问题在处置和管理标准上难以拿捏,由于法律的不适用,执法队员执法时往往会遭遇法律依据难题,一些违法违章行为也得不到有效制止和查处。
(二)意识转变不到位。一是政府管理意识缺失:“城市管理三分建、七分管”,如今乡镇城市化管理工作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缺少系统性城镇管理体系,后期维护和管理不到位,规划建设与后期管护未能互为保障,相互促进;管理职能与执法职能划分发生错位,实行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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