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调研报告 (本页约7900+字)
2021-07-31 20:00:15 16
关于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健康发展,加快重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不断提升中心城区人居环境,今年9月份以来,市政协组织调研专班,在市内调研的基础上,又先后赴湖南长沙市、海南海口市、琼海市考察学习,经座谈研讨,深入论证,形成如下报告。 一、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落脚点,统筹推进,稳步实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中心城区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72个,建成安居房57336套,其中,卧龙区17个,建成安居房10830套;宛城区26个,建成安居房18080套;高新区20个,建成安居房11572套;一体化示范区9个,建成安居房16854套。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按照国务院“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任为正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25个单位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心城区各区均成立了住房保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及时将目标任务计划分解到中心城区各区,并定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本着实事求是、按需而建的原则,制定年度工作方案,适时组织专项督察,有力促进了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策支持措施得力 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商品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宛政〔2015〕51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改造推行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宛政〔2015〕52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18〕13号)等文件,制定了《南阳市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南阳市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南阳市“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棚户区改造坚持与城市发展定位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相结合、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需求相结合,坚持统一规划、逐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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