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成区违建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本页约2600+字)
2021-07-31 20:00:25 27
城市建成区违建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四城联创”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通过对违建保持高压态势,基本控制了辖区违建势头。 一、我局辖区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旗城市化进程加快,公共基建项目、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继开工,新增违建逐年递减,辖区违建势头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一)辖区违法建筑的现状。随着近年来辖区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因少数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或边建边办手续的问题,在旗委、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加强监管力度,依法对存量违建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文书等举措,截止2016年年底,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全部完成了整改,并办理了“两证一书”。后期新建项目全部能按照程序报批,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批后监管稳步开展,未发生不符合规划条件建设的项目。 (二)违法建筑的危害。一是使集体和国有土地资源大量流失和浪费;二是使编制审批的城市规划无法实施;三是建设工程质量无法控制和管理。 (三)违法建筑形成的原因。辖区内的违法建筑之所以屡治不愈,剖析原因主要以下几方面:一是违法建筑成本低,利润丰厚;二是法律地位尴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管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只有行政处罚权,单靠城管一个部门去实施,缺乏相应的拆违保障机制。加之目前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要处理面广量大的违法建筑,往往力不从心;三是处理效率低。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在一般程序上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如当事人拒绝自行改正再启动强制执行等过程,使得拆除一桩违法建筑旷日持久,遥遥无期。四是未形成拆违合力,缺乏完善的拆违工作机制,从实际落实情况来看,有部分职能部门仍各自为政,需合力打击违法建筑的时候,还是需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治理违建。 二、查违治违主要做法 (一)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及时查处各类新增违法建筑。同时,在具体的拆除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治理违规建筑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使处于观望的群众,自觉放弃跟风违建的念头。 (二)按照旗委、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严控各类违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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