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考 (本页约3300+字)
2021-07-31 20:00:16 26
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考   ——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为例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科员李昱      摘要:本文根据恩施市扫黑除恶斗争的实践活动,结合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情况,总结出恩施地区黑恶势力犯罪呈现的特点以及扫黑除恶斗争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对策措施,为检察机关维护武陵山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扫黑除恶;检察机关;特点;存在问题;建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也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前沿阵地”的基层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的决策部署,必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战、人民战、整体战、阵地战、攻坚战。   一、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迅速部署、稳步推进,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准确、有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侦查监督部门已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件34人,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件33人,不捕1人;公诉未检部门已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29人,已经起诉1件3人,同时,通过成立专案工作小组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实行提前介入实质化,由公诉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到石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中,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建议与意见,做到了办案程序上的“提前”。   二、恩施市涉黑涉恶案件呈现特点   总结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可以看出当前恩施市涉黑涉恶犯罪呈现出的主要特点为:   (一)案件类型的趋同性。截至目前,涉黑涉恶案件中,主要以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为主。其中,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的8起涉黑涉恶案件中,非法拘禁案件4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2件;公诉未检部门受理的5起涉黑涉恶案件中,非法拘禁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3件。这些案件集中反映了当前恩施市涉黑涉恶案件的主要类型,也为恩施市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涉黑涉恶犯罪呈本地化现象。截至目前,通过梳理涉黑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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