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养老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等方面的深化改革、发展进步,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对精神文化养老的需求越来越突出。为此,最高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局按照中组部部署要求,报经院领导同意,专门成立课题调研小组,于2013年10月,通过向老干部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倾听老同志意见建议、到部分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国法院系统文化养老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一、各级人民法院对文化养老工作的三点共识
一是文化养老是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必然要求。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就是要求统筹兼顾老同志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两方面的需求。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为老同志安享晚年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文化养老已经成为新时期物质待遇养老的必要补充和升华。二是文化养老是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倡导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文化养老”是一种能够体现传统文化与当代人文关怀的养老方式,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三是文化养老是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的广大老干部是传统文化的传承者,是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大力推进文化养老工作,对促进法院文化建设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同心共筑中国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人民法院开展文化养老工作的自身特点和经验做法
人民法院的离退休人员除了有老年人共有的文化养老需求和方式外,在文化养老方面有其自身特点:一是法院文化群众基础广泛,离退休干部文化人才济济。人民法院的老同志普遍教育文化程度高,长期从事机关、文案工作,参与各类文化活动机会也比较多,逐渐形成一支成熟的文化人才队伍。二是法院文化积淀深厚,文化养老有自身特有的内容和环境。法学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人民法院经过长期的汲取、沉淀,形成了以“公正、廉洁、为民”为本质内涵的、自身特有的人民法院文化,在老同志中有着强烈的文化共鸣。三是法院文化社会参与度高,文化养老在关注民生中可以发挥独特优势作用。当今社会各种内部矛盾、利益纠纷激增,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需求日益增强,“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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