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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场监管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领域、知识产权领域、海洋渔业领域及其他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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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某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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