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城乡综合管理工作考评制度 (本页约2400+字)
2023-10-01 13:01:08 21

X区城乡综合管理工作考评制度

为切实提高城乡综合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城乡综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特制定本考评制度。

一、考评对象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相关责任部门:区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农牧业水利局、林业局、商贸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经信局、卫计局、民政局、民宗局、文体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法院、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原交警XX大队)、区交通警察大队(原XX交警大队)、国税局、地税局和水、电、气、热、讯、广电等企事业单位。

二、考评内容

镇街考评内容

1.“六个零容忍”。即:零容忍新增违法建筑(1处)、街面堆放销售建筑原料(1处)、私设临时市场(1处)、露天烧烤(5处)、乱排乱放建筑垃圾(5处)、物流配货扰民(5处)。

2.“十个严管理”。即:严管理新增违法设施(1处)、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1处)、洗车修车占用公共空间(1处)、夜间工地施工扰民(1处)、未经审批户外宣传广告(1处)、私设废旧品回收固定场点(1处)、居住区积存垃圾2天以上(1处)、露天公共场所动物宰杀加工(1处)、乱牧滥牧(1处)、畜力车进城(1处)。

3.其他常规综合执法工作。

相关责任部门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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