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本页约4700+字)
2021-07-28 17:30:15 23
在全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金兴发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确保实现我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会议要求,我就该项工作作如下安排部署。等一会,晓昀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全面推行殡葬改革,是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省、州统一部署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体现执政为民理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推行殡葬改革不仅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改变城乡面貌,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人的观念更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为规范殡葬管理,国家和省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2013年底我县启动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得到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近期,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目前,我县已建成了集火化、集中治丧、公益性公墓“三位一体”的顺宁园殡仪馆,馆内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公益性公墓墓穴达500余个;已建成覆盖50个村居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1900余个。为我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立即行动起来,集中火力、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快速推动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明确目标,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县殡葬改革 根据中央、省、州的统一部署,结合长顺实际,县委、县政府明确了我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第一阶段,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凡户籍(或居住)在本县范围的下列人员死亡必须执行火化:县内国家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含省、州驻县单位);县内国有企业职工(含省、州驻县企业职工);县城区域内的社保供养人员;长寨街道的长兴社区、和平社区、城南社区、新坝社区、威远社区及广顺镇的北场社区、南场社区的社区干部及其配偶、父母死亡后必须实现火化。第二阶段,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在第一阶段对象的基础上,扩展到全县村(居)干部及其配偶、父母,户籍(或居住)在县城规划区域内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的村(居)所有死亡人员必须实现火化。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零时起,凡户籍(或居住)在本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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