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党的建设历史,我们党一直十分重视党小组的建立和建设,特别的强调注重发挥党小组在党的整个建设中的作用。在建党初期,党小组最初是以基层组织的形式提出来的,当时它是一级领导组织。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里明确的规定: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一组,各小组的组织为本党的组织系统,是训练党员及党活动的基本单位,凡是党员都必须加入。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党小组在当时是作为一级领导组织提出的。到四大召开的时候,才明确地规定党小组只作为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再作为党的一级组织。
(二)要准确把握党小组的设置和划分。党小组的划分,应本着便于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活动,保证支部决议贯彻执行的原则,根据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决定。干部党员应同士兵党员一起编组,过党的小组生活。党小组长由党小组会推选产生。具体讲,一般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根据支部党员的人数分布状况或以行政工作单位的实际,为组织活动方便而划分的。一般我们是以机关中的科室,连队中的班、排为单位进行划分的。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但是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否则无法完成履行党小组的职责。同时,为有利于教育考察预备党员,不应把他们单独编成党小组,而应将其与正式党员编在一起;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本支部内的临近单位合编小组;支部党员不足6人,工作岗位相对集中,组织活动比较方便的单位,也可不划分小组,由党支部书记直接组织党员的学习和组织生活。三是划分小组的党支部的每个党员,包括支部委员,都要编入党小组,共同过组织生活。这是我们党内平等、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是应当继承和发扬的。由于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所以划分和成立党小组,均由支部委员会来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要将本支部党小组建立的状况及时向上级组织备案。
(三)要准确把握党小组的工作任务。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党小组的主要有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的素质。二是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决定,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分配每个党员一定的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接受党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群众的思想情绪,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四是定期召开小组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组织和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活动。五是配合支部做好日常性的党务工作。主要有:协助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评选优秀党员及处分犯错误的党员,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按月收缴党费等。六是组织党员在群众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及时向支委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由于我们改革之后的军分区系统,特别是人武部,目前来看党员相对较少,干部党员基本平均在4名左右,还有少数职工党员,人员也相对比较固定,对照以上工作任务要求,我们党小组当下的工作任务主要还是集中在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上,确保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