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能力试卷与答案 (本页约19900+字)
2021-07-16 21:00:10 21
2020年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能力真题 (总分:100.00,做题时间:120分钟) 一、判断题(总题数:20,分数:40.00) 1.某单位不服区生态环境局作出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不经行政复议,直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分数:2.00)  A.正确 √  B.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故表述正确。 2.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也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分数:2.00)  A.正确  B.错误 √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法常识。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行政规章,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所以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罚款。 故表述错误。 3.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处罚听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分数:2.00)  A.正确 √  B.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8.88
¥9.99
¥6.66
¥1
¥2
¥3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2020年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能力试卷与答案

链接地址:https://www.bgzsck.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4104.html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