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校核与修改
公文的质量直接关系着行政机关的行政效果和形象。如果出现差错,其负面影响有时是难以估量的。因此公文校核是行政机关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二、公文校核的几种方法(一)调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结构调整。对公文的层次、段落顺序进行调整,使其在逻辑关系上更严谨,在表达公文主旨方面更适宜。二是语序调整。在一个段落内对语句的顺序进行调整,理顺一段文字内在的表述顺序或逻辑关系,使其条理更清楚,使其与其它段落的表达方式相一致。三是词序调整。对一个句子的词语进行调整,使文句顺畅,达到语言流畅的效果。(二)删除。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删除与公文主旨无关或联系不紧密的分支观点,以突出中心。二是删去不具体、不确切、不足以说明观点的例证,删去平淡、不典型的例证,删去使用过多而淹没观点的例证,以突出观点。三是删掉一切可有可无的字、词、句、段,以简化语言。(三)增加。分为四种情况:一是观点、例证出现脱节,需要融汇的,要适当增加符合逻辑的推理、论述,使理由充分、坚实。二是对缺乏佐证或佐证不力的正确观点,填补贴切的例证作为依据。三是对转折生硬的地方增加过渡的段、句、词。四是对须交代清楚的事项做必要的补充说明。(四)改换。分四种情况:一是对立意肤浅、含糊不清的中心思想,通过深入挖掘或改换角度,使主旨集中鲜明。二是将内容相近、语意重复的段落改写为一段。三是对佐证不力的例证进行更换。四是对生涩、繁琐、失当的语言进行简化、精练、改写,使之简洁、生动、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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