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物业管理的现状及对策思考
近年来,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和住宅建设总量持续增长,物业管理混乱及严重滞后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三查(察)”活动,为提高县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改善居民的工作、生活条件,促进县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做着不懈的努力。
清原从2000年县城住宅小区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以来,物业管理服务规模不断扩大,服务企业增长较快,现已达到16家,物业覆盖率近89%。从现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运行情况来看,还面临着许多新的复杂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管理职能不到位,物业管理机制不完善。清原物业管理工作虽已运行13年,但至今没有完全形成管理有效、协调有力的物业领导机构和相对完善的工作机制。县城建局管理物业的人员兼职而且只有1人,人员少,工作量大,对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只能疲于应付。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对物业管理的合力,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措施,造成物业纠纷投诉率高,调解率低,导致物业管理问题突出。据调查,部分小区存在噪音扰民、私搭、乱建、乱改、乱收费、门市房和饭店随意造脏、大型车辆压坏小区基础设施、车辆乱停乱放、楼宇门被砸及开发商或业主侵占物业公共用地及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小区供水、供电、供暖维修责任不清等问题。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执法权,只能进行劝阻,目前各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小区执法范围不明确,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缺乏竞争机制和制约机制。县城绝大多数物业公司不是通过招投标进入物业市场,大部分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的物业企业直接管理物业。据调查,开发商下属的企业占75%,外聘企业25%,造成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政府对物业企业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行政监管不到位,部分物业企业对经营服务存在短期行为,缺乏长远打算。出现新开发小区设施好不需要投入抢着管,旧小区设施老化需要大量投入没人管,小区设施老化破损严重需要投入较大就弃管的现象。目前73栋“弃管楼”中,有27栋是物业企业擅自弃管的楼房,在与企业负责人座谈时,部分物业公司对缴费不好的小区,存在继续弃管的倾向,而城建主管部门缺乏对物业公司监管的强制措施。
二是物业服务企业整体素质不高、服务意识差,收费困难。目前清原大多数物业从业人员多是待业、下岗和进城务工人员,他们无论是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法律知识水平都难以适应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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