赓续人民政协优良传统谱写协商民主时代新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强调:“希望人民政协发扬优良传统,牢记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75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协不断发展进步,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优良传统。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1948年4月30日,为了迎接全国革命胜利的到来,党中央发布了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响亮而又鲜明地提出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这一主张得到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热烈响应,公开表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开启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建国、共创伟业的新纪元。正是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前赴后继的牺牲、艰苦卓绝的奋斗,使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人民政协成长与发展的每一步历程,都镌刻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实印记。
新疆政协成立以来,始终恪守坚持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坚持以党建强政治、带队伍、促履职、增团结,全面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政协党组工作情况、常委会工作报告、年度协商计划等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每年的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决议提请自治区党委审定;充分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制度建设、重大课题研究、重要会议筹备由党组成员牵头落实;完善政协党的组织体系,成立机关党组和9个专委会分党组,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重要考察调研、集中学习培训等活动中设立临时党组织和党风廉政监督员,形成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五级联动”的党建工作格局;完善政协党组成员联系专委会分党组工作机制,落实政协党组成员同党外委员谈心谈话、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等制度,实行党员委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实践充分证明,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首要的是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