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 (本页约2100+字)
2021-07-31 20:00:47 34
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 前,我市已经迈入“超老龄化社会”,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老年人仍将居家作为养老首选。2005年开始,我市在海曙区率先试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并在全市推广,经过多年实践,基本构建了“政府主导、社区整合、社会参与、机构承接”的多元主体供给格局,初步形成了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服务供给体系。面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专业化、优质化和个性化的发展趋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要从供给侧入手,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从制度、机构、人员和服务项目等方面加大供给力度,增强服务供给能力。 一、培育引导,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供给   当前,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反映,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项目多属于微利甚至亏本运作,企业参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的积极性有待提高,连锁化、品牌化的实力企业也相对偏少。   对此,首先要吸引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优质社会资源。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捐赠和捐助等方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形成“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激励,落实好健康、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措施,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员工培训、标准导入等途径,向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延伸业务,支持更多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入政府招标采购的范围,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其次要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动态投入机制。鼓励社会慈善组织安排资金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应根据财政情况、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补助金额,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最后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放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优化提升政府采购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资质要求。 二、立足需求,进一步开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供给   目前,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多集中于基本生活保障类项目,如家庭保洁、水电维修和搬家等,差异化、特色化服务项目相对较少,特别是老年人需求强烈的健康服务明显不足,利用互联网整合服务资源能力有所欠缺。此外,居家老年人的消费能力有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完全市场化的服务获得额外收益的难度较大。   对此,首先要优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供给。出台促进老年人消费政策,开展对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整合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府购买的重点是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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