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的通知》(X党办发[20xx]X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X民办[20xx]X号)和中共X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20xx]62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AA大、AA届A中、A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选举办法》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实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群体拥护、思想好、办事公道、有文化、会管理、真心实意为群体办实事的人选进居委会班子,确保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成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组织机构
(一)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政府成立以主管领导为正、负组长,相关部门、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换届选举工作,并下派工作指导组,协助居委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具体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制定本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方案;
3、指导和监督居民委员会选举依法开展工作;
4、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5、负责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推荐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6、受理选举工作中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并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行为;
7、检查验收和总结选举工作;
8、负责选举工作中的其它事务。
(二)成立社区居委会选举委员会。各社区成立选举委员会,主持居委会的选举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宣传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
2、制定并实施本社区选举方案及方法;
3、组织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组织推荐和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情况;
5、组织推选新一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负责直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民登记;
6、确定选举日期、地点和程序;
7、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和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并报乡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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